122cc太阳集成游戏2020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的提示
(第二期)
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校园扩散风险,确保师生安全健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一方案三指南”的通知》精神,根据122cc太阳集成游戏关于疫情形势研判及学生返校准备工作推进专题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针对疫情响应未完全解除前学生管理工作予以提示: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原定于3 月 22 日第一批返校学生推迟至 4 月 6 日返校,第二批返校生时间不变。所有国际生暂不返校,由教务处和国际教育学院统筹做好教学安排工作。以上时间调整最终将根据疫情形势及上级工作要求进行通知。严格执行禁止提前返校的规定,贵州省内的学生一律只能在报到当日返校。由于省外学生行程和购票等原因,省外学生返校考虑一定弹性时间,可于规定报到时间前1日或后2日返校,期间省外学生返校途中,若有教学安排,需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因返校导致的缺课须通过其他方式弥补课程的学习。
二、做好分类管理
1.目前仍留在湖北的学生,继续留在原地,暂缓返校,具体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如果湖北已允许人员流动,学生回贵阳后,一是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对检测检查有异常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三是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无异常人员并排除感染风险后由管理单位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2.对返校前居住在湖北以外其他省、市、区返校学生,全面掌握其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活动轨迹。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到过疫情防控重点省份(浙江、广东、湖南、河南),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及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假期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须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完成14天隔离观察,取得医疗机构或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组织集中隔离观察。
3.假期曾在湖北停留或途经湖北,已从湖北返乡者,或近期接触过湖北等疫区来访亲友的,须完成连续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因特殊情况,返校行程不得不途径湖北的学生,返校后第一时间进入集中观察隔离区,全部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4.对于不是从湖北来的,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无湖北旅居史,也不是从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浙江、广东、湖南、河南)以及不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来的学生,未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个人防范。
5.学生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暂缓返校。待痊愈后,须取得各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6.确诊/疑似感染者,暂缓返校。待疾病痊愈(或排除疑似)后居家隔离至少14天后,提供医学证明材料经评估,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确定返校学生名单
1.符合返校条件
⑴疫情防控期间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发热及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在返校时确诊病例、发热人员已治愈,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期,入校时能提供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各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⑵入黔前及返校前学生进行连续14天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无任何外出,本人无咳嗽、发烧、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共同居住的人员无发热情况、每天测量体温,通过“完美校园”打卡等渠道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学校登记备案的;
⑶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痊愈后能提供居住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的;
⑷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到过疫情防控重点省份(浙江、广东、湖南、河南),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及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假期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按要求完成14天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取得医疗机构或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⑸返校时自愿提交《122cc太阳集成游戏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承诺书》的。
2.不符合返校条件
⑴疫情防控期间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发热及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在返校时确诊病例、发热人员未治愈,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未解除医学观察期,入校时不能提供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各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⑵入黔前及返校前学生未进行连续14天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有外出,本人有咳嗽、发烧、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共同居住的人员有发热(体温≧37.3℃)情况的;未通过“完美校园”打卡等渠道如实持续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中间有中断的;
⑶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未痊愈或无法提供居住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的;
⑷入黔前及返校当日前14天内,到过疫情防控重点省份(浙江、广东、湖南、河南),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及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假期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未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未按要求完成14天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未取得医疗机构或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⑸返校时不能提交《122cc太阳集成游戏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承诺书》的。
四、近期相关工作安排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向外防输入为主,防止反弹和倒灌。学生管理要着重做好疫情防控、稳定学生思想、线上学习学风建设和返校前相关准备工作。全校学生工作队伍要坚守阵地,做到不懈怠、不松劲、不侥幸,不断巩固成果,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再鼓干劲,共同努力把疫情防控重大责任扛稳扛牢。
1.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管理
各招生学院要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定期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研究传达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队伍的先进典型积极予以挖掘报送,对不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决不姑息迁就,及时予以报送。各招生学院要主动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关心关怀,做到严管厚爱,既要强调工作要求,做好教育引导,也要及时做好对有困难的同志的帮助关心。
2.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好“我的祖国我的梦•理工学子在行动”网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 “党员团员带头学起来、班干团干带头做起来、积极分子带头讲起来、特长骨干带头创起来” 和“我的祖国我的梦·肩挑责任共成长”云班会主题活动五个板块活动开展,引导学生增强爱国情怀和责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持续加强学生网络言行教育引导,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校纪校规,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3.持续做好学生管理
⑴开展线上学风建设工作。一是落实“停课不停学”,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线上学习,主动利用线上学习资源,按时完成各项网络学习任务。二是配合任课教师严格线上考勤管理,规范学习行为,提升在线学习质量。三是督促毕业班同学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指导,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位论文。四是指导学生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分配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劳逸结合,找回生活的控制感。
⑵加强家校联系。各学院应增进家校沟通、联系,强化家长管理责任,发挥家庭在疫情防控、提升居家学习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可通过电话家访、网络沟通等方式,做好政策宣讲,摸清学生动向、反馈学习情况、了解实际困难等,获得家长支持、配合,增进理解和共识,共同推进特殊时期的学生教育管理。
⑶做好安全教育管理。持续开展线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同步教育,引导学生不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和非法传销等活动,警惕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活动,以及做好学生返乡居家的防火、防盗、防传染疾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尤其要注意防范各类电信诈骗,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⑸建立学生管理台账。持续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密切联系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建立“一人一档”学生联系台账,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时对“一人一档”学生联系台账进行检查。根据当前暂定的返校时间,第一批学生返校前居家隔离状况监测统一从3月20日开始(如4月6日开学时间有调整将同步进行调整),一直持续至学生离家返校当日。返校前居家隔离状况监测特指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坚持每日摸排掌握当批返校学生出行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至学院;班主任须于每日上午,通过“完美校园”授权登录查看后台或QQ、微信等方式核查学生所在地信息;班主任通过每晚抽查学生进行视频复查,以确认学生是否居家隔离。如一旦发现学生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一律取消疫情防控期间当批返校资格,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再予以审批。
⑹持续做好信息报送。每日收集报送本院学生健康相关信息报送学生处学生科;根据省外事办《关于填报境外来黔人员信息表的通知》要求,每日报送中国籍学生有无人在境外或从境外返黔的情况。学生返校前10日,收集学生乘坐交通工具及抵校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报送至学生处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学生返校前2日,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符合返校条件学生名单》《2020年春季学期不符合返校条件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4.提升人文关怀
⑴做好网络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广泛宣传学校心理援助热线及网络辅导渠道。关注学生心理情绪状态,对出现情绪异常的同学主动关注,征得学生同意后上报心理咨询中心,中心主动提供心理辅导。及时排查疫情中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及其他处于危机事件的学生(如遭受重大财物、人员损失,无原因出现的情绪、人格剧烈变化,严重学业困难等),主动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并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生活近况和受疫情影响情况。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帮扶,及时向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相关情况,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落实资助新政策,对受到疫情影响较大、在线学习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学习流量专项补助等方式给予资助;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湖北学生,按时报送资助信息。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