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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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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2cc太阳集成游戏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7 审核人:

 为进一步做好各年级学生毕业工作,根据《122cc太阳集成游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学生必须完成创新创业学分方能毕业。为扎实有效做好各年级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请结合相关要求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范围

我校2015级起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学分获取时间为本科生在籍在校学习期间。

学分认定范围包括: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

2、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

3、创业教育及实践;

4、人文素质提高实践;

5、各类职业技能证书;

6、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7、志愿者活动。

二、学分活动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各年级详见各年级《学生手册》。

三、学分认定程序

1、申报步骤(班委工作):

(1)各班成立由班委团干部组成的双创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2)学生本人填写和打印个人认证申请表(附件 1)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交本班的双创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3)班级认证汇总表(附件 2)由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填写。

2、审核步骤(班委工作):

(1) 学分认定工作小组逐项审核个人认证申请表及班级认证汇总表,审核确定无误后签字并交与班主任签字确认;

(2) 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把个人认证申请表及班级认证汇总表一并交与学院教务科审核、签字或盖章。并把附件 1 和附件 2 打包好注明班级的电子版拷给教务科。

3、复核步骤(学院工作):

(1)审核无误后,学院将各班电子版个人认证申请表(附件 1)和班级认证汇总表(附件 2)打包后发送至创新创业中心邮箱:gitcxcy@126.com,打包文件请注明学院、班级名称;

(2)学院将各班班级认证汇总表(附件 2)纸质版交创新创业中心复核、盖章和留存,个人认证申请表(附件 1)纸质版由各学院自己留存备案。

4、记录步骤:

(1)创新创业中心根据需要可对学生个人认证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抽查;

(2)经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对认定学分进行复核和整理后, 反馈给学院,计入学生成绩。认定程序完毕。

四、未修满学分补修途径

1、活动类: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讲座、培训等,或以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的身份参加在创新创业中心路演厅举办的路演、竞赛等各类活动;

2、证书类: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科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收录证明)、专利授权、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参加科技竞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分可以累加。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个人认证申请表    

附件2:班级认证汇总表

关闭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电话:0851-88909803